关于补充填报及复核2019年度下半年成果及申报2019年度科研标兵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对科研管理系统中2019年下半年科研成果进行复核,请通知本单位成员在截止时间前补充填报及复核已填报成果。
根据《衡水学院校级科研标兵评选办法(修订)》(办字〔2017〕25号)2019年度科研标兵同时申报,申报表格附后。
请注意以下几点:
1.只有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才会计分。
2.未提交的成果学校无法审核,无法计分。
3.已退回的请查看审核意见,更正后可再次提交。
4.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进行数据整理,届时将不能填报
5.有系统填报问题的请用手机拍视频在群内反馈。
补充填报及复核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5点。
科研标兵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610室,电子版发送至hsxykyc@163.com
联系电话:6011130
科研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