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工作部署,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防汛救灾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登录“河北省科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工作部署,落实科技创新支持灾后重建举措,聚焦洪涝灾害应急救援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在气象监测预警、应急排涝装备、应急通信等方面,支持一批重点研发项目,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发,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科技支撑。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完整、规范,承诺书、盖章页齐全。
2.项目申报须符合指南“有关说明”要求。
3.项目组人员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人员。
4.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5.涉及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申报项目名称、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并签字盖章。
6.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科技特派团联合实施项目以及与省外科技特派团专家合作的项目。
7.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盖章页;
(3)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四、形式审查要点
1.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符合《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要求。
2.项目申报书内容与申报指南方向相符。
3.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完整、规范,承诺书、盖章页齐全。
4.项目申报书的“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体现对绩效指标的全覆盖。
5.申请的省财政资金额度符合指南要求。
6.项目实施期限在3年以内。
7.有合作单位的,按要求提供合作协议(需提前按照协议签订程序完成协议签署)。
出现上述条件未能涵盖的特殊情况,由专家组审慎研究,确定形式审查是否通过。
五、项目申报及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我校网络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7:00,盖章页、承诺书务必于10月12日提交科研处,统一盖章后返还,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吕宁 联系电话:6908515
附件1.2023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防汛救灾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
附件3.衡水学院技术合同专用章使用审批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