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二届河北省专利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表彰名额不超过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各奖项中占比不低于80%。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发展政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需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参评;
(二)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三)申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已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四)申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有下列情形不得申报:
(一)申报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省级部门专利奖项;
(二)申报往届省级部门专利奖项未获奖且在实施中无新的实质性进展;
(三)申报专利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奖,须填写《河北省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1、2),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身份证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二)专利权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近3个月内开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最近的专利缴费证明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须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该报告时间较长,可延期后补),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供产品的实物照片,申报人发明创造的基本情况说明;
(三)申报专利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四)针对该专利采取的运用和保护措施证明材料;
(五)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
(六)院士推荐意见书(见附件3);
(七)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该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八)其他有关材料。获得资助、奖励、商誉、海外同族专利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诚信、法律状态和获奖情况承诺书(见附件4)。根据评审环节需求,适时补充稳定性检索报告或者查新报告等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名额分配
省专利奖参评项目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推荐名额不限,衡水市申报推荐由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院士推荐项目不占用衡水市推荐名额。
五、申报、推荐程序
本届省专利奖项目采取线下推荐方式。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河北省专利奖申报(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8)。
申报人请于4月20日之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连同线下材料确认表(见附件9)、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等一并报学校科研处。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hsxykyc@163.com。
联 系 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6011130
附件:1.河北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河北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院士推荐意见书
4.承诺书
5.推荐(自荐)项目名额分配表
6.推荐函
7.推荐项目汇总表
8.河北省专利奖申报(推荐)材料要求
9.线下材料确认表
科研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