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加快推进河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要求,根据《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冀教科[2013]1号),河北省教育厅拟组织实施“河北省2021计划”,认定第三批“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现将有关通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研读、组织申报。
附1: 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2: 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