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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2021/05/31  作者:  来源:  总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学校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学校服务地方能力,以凝练团队、选拔和培养青年学术人才为重点,更好地为省部级、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奠定基础、培育项目,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为强化学校对校级科研课题的导向作用,增强申报课题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应用性,选题要围绕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方向,依据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凝练研究领域和方向,明确学科发展科研项目,拟定选题。

1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贯彻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各自学科与专业特色展开深入研究。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基础研究。重点就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实现机制、脱碳路径,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技术体系,提升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优化管理政策等方面强化研究。

3、围绕教育、生物与医药等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领域和方向展开研究。

4、围绕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实践路径及内涵建设思路,结合我校转型发展实践中面临的困境与问题展开研究。

5围绕我校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微生物学”、“分析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以及各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方向申报课题。

6依托“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筹)等平台的研究方向与范围展开深入研究。

7按照我校自然科学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需要,结合省市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与科技计划要求,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规划,鼓励相关专业教师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技术、新能源产业技术、高性能新材料技术、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进行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

二、研究时限

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超过1年的,请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注明研究时限。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职人员,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4人,课题申请书须有课题组成员本人签名后上报。

2、校级课题未结项及被撤项者(两年以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3、课题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科研课题不得超过两项。

4、主持 2 项及以上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5、已列入国家、省、市级科研计划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1、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单位盖章)、论证活页1份、申报汇总表1份(单位盖章),所有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统一提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606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sxykyc@163.com

2、课题截止日期为2021615日。


附1:申报书.zip

附2:论证活页.zip  

3:国家社科基金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56个)

4: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学术期刊目录

附5: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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