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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科研成果量化分数结转的通知
2020/09/15  作者:  来源:  总浏览:

关于2019年度科研成果量化分数结转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科研成果量化统计已经完成,现对超额定科研工作量分数结转进行申报。超额定科研工作量,是指个人当年度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核算后的科研计分(当年度非核心期刊论文最高只计至15分),扣除当年度额定科研工作量后的科研计分。额定工作量标准按《院政发〔201847号 衡水学院教学单位科研任务目标考核及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执行,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年度应完成的科研任务目标设定如下。

1.教学人员:教授,15分;副教授,10分;讲师,8分;助教,5分。(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分别按15分、10分设定年度科研任务)。

2.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正高职,10分;副高职,8分;中级,5分;初级,3分。(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分别按10分、8分设定年度科研任务)。

2019年度超额定科研工作量分数可结转至2020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结转至上半年与下半年分数之和不超可结转总分数,只能结转一次,不结转的分数给予1200元的奖励。

各单位于2020922日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个人2019年度分数详见科研系统,科研处920日至21日集中接受咨询。

所有申报材料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及电子版,结转申报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hsxykyc@163.com



科研处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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