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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4/05/26  作者:  来源:衡水学院科研处  总浏览:

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可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为依据,亦可由申报者根据十八大新精神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自行选题。

二、申报要求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

2、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研究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3、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不得将已完成课题内容及相近内容申请新课题;课题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两个课题;同一项目不允许在申报其它课题的同时,又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4、青年专项课题的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5、课题申报人除了符合以上有关规定外,还须主持过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并结题的(须附鉴定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

1、资助经费重点课题

2、自筹经费重点课题

(二)立项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

(三)青年专项课题

1、资助经费青年专项课题

2、自筹经费青年专项课题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请·评审书》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名,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评审时自筹经费课题与资助经费课题将分类进行,故申报时必须明确经费类别。申报自筹经费课题的,“申请经费”一栏不填,出资单位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在经费保障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3、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周期较长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

4、课题评审采用初评、复评制,初评采用隐名活页评审方式。除《申请·评审书》中需对课题进行论证外,每项课题需另附与《申请·评审书》等份的论证活页。论证活页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等个人资料。否则,将不予评审。

5、成果形式限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其中要求必备研究报告。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立项:最终成果为编著或一般性译作的;一般性的工作研究;以编写丛书为目的的。

6、申报人须使用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样的规范的《申请·评审书》,不够时可加页。《申请·评审书》不得自行改制。

五、材料要求

申请·评审书》报送一式5份,左侧装订;《活页论证表》一式3份(一律计算机填写),申报资料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资料(纸质和电子版,且二者申报数据一致)与申报课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sxykyc@163.com)于2014641700前集中报送科研处512室,逾期不予受理。

各申报课题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的文件题目样式为“衡水•申报人姓名”。

联系人:郑艳玲、宋志飞

电话:6908515

附件:申报材料.rar 

             

 

                                                  衡水学院

                                                                            20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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