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申报质量。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额度: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选题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申报学科选择要求: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六、申报课题研究时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七、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7份,活页6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sxykyc@163.com。
八、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书数据内容及已有相关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活页中如填写涉及重要已有相关成果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活页没有填写所申报课题名称不能进行申报参评。
2.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内容一律用中文汉字填写,不得填写数据代码。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内容一律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一级学科类别名称填写,如“中国文学、中国历史、管理学”等23个学科中的规定类别。“负责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所属一级单位“衡水学院”,不加院系名称,不加盖公章。
请申报者填写申报书时认真阅读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并逐条认真自查。
附件: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联系人:郑艳玲、马光、宋志飞;联系电话:6908515
科研处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