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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3/12/08  作者:  来源:  总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县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支持”的原则,结合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发展规划,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

二、选题与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态文明建设、县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研究等方面,力争取得一系列重大的研究成果,为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对实践经验及时进行总结,为实现乡村振兴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

2.申报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突出鲜明的时代特征。申报课题应以《课题指南》(附件1)所确立的选题为研究方向,可以选择适当角度和侧重点展开研究,但不能游离于选题方向之外。拟定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不加副标题。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课题申请人面向衡水学院校在职教师。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4人,且成员须在申报书上签名后方可上报。

4.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5. 课题结项成果形式包括著作(或教材)、论文、研究报告、数据库等。

6. 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以论文、研究报告成果形式结项的,研究时限原则上为1年。超过申报时限的,须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以著作形式结项的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7.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凡已申请2023年度各级各类纵向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批次项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附件2)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请办法

1.在衡水学院科研处网站下载校级课题申请书,按申请书要求逐项填写。课题类别处请注明: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

2.请于2023年12月14日17:00前将课题申请书纸质版1份、论证活页2份(所有材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报送至11教209室,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3831844009,同时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sxianyujd@163.com(邮件标题需要注明:2023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专项课题申报-学院-姓名)。

3.本年度拟立项一般课题15项(课题每项资助800元)。有核心论文或著作成果产出的课题将适当追加经费资助。其他要求参照《衡水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2〕16号)。


附件1-2023年度衡水学院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课题指南

附件2-2023年度衡水学院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课题申请书

附件3-2023年度衡水学院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2023年度衡水学院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课题汇总表


科研处

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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