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增强我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创新能力,助力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实现“三年上、五年强”,省科技厅与省国资委签署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加快构建产学研合作新模式,拟支持高校院所与国有企业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科技创新活动。详情如下:
一、实施科技创新引导项目。鼓励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下属单位自筹资金,与高校院所共同实施关键技术创新项目。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省科技厅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
二、突破重大关键技术。鼓励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与高校院所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交通、空天信息、绿色化工、数字经济、绿色建筑、智能矿山、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省科技厅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100-50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省国资委组织相关企业按照省科技厅安排项目资金1:1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试点工作,在关键领域遴选一批科技成果开展示范推广应用。省科技厅对其中符合要求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不少于10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支持。
四、开展入企帮扶活动。鼓励高校院所围绕国有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科技管理等需求,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对高校院所相关人员,省科技厅优先纳入科技特派员予以支持。
五、打造创新应用场景。支持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打造和开放创新应用场景,促进高校院所的新技术快速转化、新产品快速推向市场。省科技厅对成熟落地应用、取得较好成效且可快速复制推广的场景给予财政科技资金支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工作举措,组织动员广大科研人员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积极对接,重点围绕上述五个方面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省科技厅与省国资委将主动服务,推动相关支持措施落地落实,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科研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