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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09/26  作者:  来源:  总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强化有组织科研,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4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盐碱地综合治理专项。

1.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叹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间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新团队、重点科研御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包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预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

2.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4.专项任务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盐碱地综合治理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将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2.学校将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3.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4.申报限额指标:

科技研究计划项目推荐指标: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项,青年基金项目2项,自筹经费项目4项。

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推荐指标: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项,青年基金项目2项,自筹经费项目4项。

5.经费资助额度: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6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

6.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7.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108日前,统一将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电子版汇总表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sxykyc@163.com(邮件标题:“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二级单位名称”)。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关建辉,联系电话:6011130

附件:1. 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活页

    2. 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活页

    3. 2024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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