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衡水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2〕16号)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校级课题经科研处形式审核、专家匿名评审,确定吴瑞红等老师申报的71项课题立项为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附件1)。
请各课题组根据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按照预定研究计划签订任务书(附件2)。任务书研究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确需延长研究期限的,请以半年为延长时段。任务书中课题组成员须与申请书一致,不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课题组严格按照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开展研究,在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可以申请延期,最多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如仍不能结项,将作终止处理,重点项目停止经费报销和后期资助。无故终止课题或被撤项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请于2023年9月8日前提交纸质版任务书,由所在单位统一交至科研处606室。
衡水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