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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筹) 2020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2020/11/13  作者:  来源:  总浏览:

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筹)(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衡水学院,以京津冀地区代表性湿地生态系统为主体研究对象,针对不同水文和人类干扰情景下关键物种种群动态变化、生物多样性群落的响应、湿地生态系统退化机理、恢复与保护等具体问题进行探索,为京津冀湿地保护和生态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与技术支持。

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规定,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合作、竞争的原则,设立了开放基金,支持符合实验室发展方向与研究目标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一、资助方向

1. 湿地生态系统关键过程;

2. 湿地生态学理论与方法;

3. 湿地生物多样性;

4. 湿地生态系统退化过程和机理;

5. 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生态修复技术;

6. 新型污染物对湿地动植物的影响机制;

7. 湿地生态系统健康评价。

二、资助经费和研究期限

1. 2020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金额3-5万元/项;

2. 研究时间:202111日至20221230日。

3. 资助基金数量:3-5项。

4. 优先资助基金:2021年能够结题的基金。

三、申报条件

1. 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

2. 申请者必须是基金的实际负责人,正式受聘于申请基金的主要承担单位,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基金的研究,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 相同时间内,每人只能担任一项开放基金基金,已作为基金责任人承担本实验室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

4. 优先支持35岁以下、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开展交叉研究的青年科技人员。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申请。

四、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可在衡水学院科研处网站https://kyc.hsnc.edu.cn/index.jsp相关通知中下载《开放基金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基金申请书须提交纸质版13份,电子版发送到HKLWEC@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01210日;实验室在收到开放基金申请书后按照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3. 凡向本实验室申请的开放基金,经批准后,实验室即向基金申请人寄送《基金批准通知书》,根据基金批准通知书的要求,在基金申请书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研究任务书,并在接到《基金批准通知》的一个月内将研究计划寄回。

五、基金管理与考核办法

1. 基金负责人应认真撰写《基金总结报告》,按照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验收;

2.原则上要求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SCI检索论文1篇,且研究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基金成果应标注:本研究得到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筹)开放基金的支持或“Supported by Open Foundation of Hebei Key Laboratory of Wetland Ecology and Conservation”。

3. 对取得多余预期研究成果的基金予以奖励;对取得重要进展并有良好研究前景的基金予以滚动支持。


联系人: 郭老师

电话:0318-6015910

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衡水学院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筹),053000

电子邮箱:HKLWE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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